想不被坑? 教你快速讀懂保險合同
時間:2019-03-01 10:07 來源:博源集團大部分消費者在購買保險前,看不懂基本的保險條款,等到買完保險,也從沒細讀過合同,不清楚合同的條款里界定了哪些是保障內容,哪些是除外責任,很多人甚至不知道投保人有如實告知的義務,等到出險了去找保險公司,結果保險公司拒賠。其實,不是保險合同埋了“坑”,而是很多人在購買保險時完全忽略了對合同的理解。保險專家指出,保險合同雖然有一定的門檻,不少專業術語讀起來沒那么容易理解,但只要掌握一定的技巧,就可以快速讀懂。
保險行業有這幾大“坑”
保險行業有一些“坑”屢遭消費者投訴。一是夸大分紅險產品收益。一些保險消費者在購買具有分紅險性質的保險產品時,往往很容易被保險公司標榜的“預期最高收益”迷惑。事實上,保險公司為了推動產品的銷售,常常以最高收益率來演示分紅,但分紅險的實際分紅取決于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,幾乎沒有保險產品的實際分紅實現過最高收益率,但凡超過10%收益率基本都是不可能的,目前行業的平均收益率在5%-6%區間。保險專家提醒,用預期分紅來誘導消費者是一些保險公司的慣常做法,消費者要了解演示分紅絕不等同于實際分紅。
第二類“坑”是組合型產品看起來很美。一般而言,組合型產品比單一產品的責任復雜很多。保險本身比較專業,但市面上有很多保險產品為了覆蓋更多的風險采取了組合形式,這一類產品的保障責任多,由此帶來的諸如共享保額、占主險保額這種隱藏的“坑”一定程度上會降低保險產品的性價比。例如,消費者劉女士購買了一款組合險,一張保單包括了重疾險、壽險和意外險,后來才知道原來重疾和壽險共用保額,一旦出險保險公司只賠付一個,這就是典型的組合產品責任復雜帶來的“坑”。有保險專家建議消費者多數時候還是投保保障明確的單一產品。
第三類“坑”就是屢見不鮮的“儲蓄變保單”陷阱。銀保渠道是保險銷售的一個重要通道。一直以來,一些銀行的銷售人員為了賣出保險產品,在為客戶辦理儲蓄業務時,常常以“利息高”來鼓動客戶買入保險產品,而且很多時候往往針對的是沒有多少辨別能力的老人,于是很多老人的儲蓄變成了保險。保險專家提醒,一定要謹防“利息高”這樣的提法,在購買的時候要看清到底是保險產品還是銀行理財產品,不要輕易上當,而且,歷史上所謂的“高息”并不能保證產品今后的“高息”。
第四類“坑”是保險銷售人員不對如實告知內容進行提醒。近年來,隨著大家對健康險日益重視,不少消費者積極為自己或家人配備健康險,但一些因消費者未盡到對健康情況如實告知義務而導致的扯皮、打官司現象也日益增多。事實上,重疾險、醫療險等健康險產品對健康告知有非常嚴格的要求,包括一些既往病史、家族病史消費者都有義務明確告知保險公司。但很多時候消費者為了少交保費或擔心拒保,有意無意地不提及過往病史,部分保險銷售人員也沒能盡到提醒的責任,從而導致很多人帶病投保。后果是一旦保險消費者出險需要理賠的時候,保險公司很容易就以未如實告知健康情況和帶病投保的理由拒賠。
如何避開保險業的那些“坑”?
律師提醒,注意以下五個方面,可以最大化避免投保“陷阱”。
一是購買前先詢問展業證號碼。展業證,即“保險營銷員展業證”,這是保險營銷人員從業必備的一個證書,包含了個人及所屬公司的一些基本信息。遇上陌生的保險營銷人員進行推銷,不妨先向其索要展業證號碼,并且表示“先要查詢一下你的誠信記錄,再做決定”。
二是索要產品資料。常規的保險推銷習慣用數字對產品進行描述,但是數字本身的真實性值得推敲。正規的保險介紹傳單包括了產品的收益和風險,而“山寨”版則只具有收益方面的信息。
三是強調猶豫期保障。猶豫期,是指投保人、被保險人簽收保單后十日內,無論什么原因,都可以無條件要求保險公司退保。一年期以上的保險產品基本都賦予投保人“猶豫期”的權利,凡“猶豫期”退保的,保險公司只收取工本費。這一權利經常被投保人忽視。
四是詢問退保最壞情況。尤其針對諸如分紅險、萬能險或者投資險的產品,一般保費金額較大,若是按期繳費,投保一年至兩年退保,往往會出現20%至50%的保費損失。投保人在購買保險時,務必要問清楚假如未來1年或者2年內退保,能拿回多少保費。
五是了解真實收益情況。分紅險年收益率并非固定高收益,有些營銷人員會告訴消費者每年有4%甚至5%的保證回報。當營銷人員如是介紹時,可能是在利用某種條款的假象忽悠消費者,或者是其自身對于這款產品也不了解,投保人必須謹慎。
■保險tips
教你巧讀保險合同
如何讀懂保險合同,律師首要提醒消費者的是:保險建議書、投保單和保險合同(保單)三種文件中,保險公司只會根據保險合同來進行理賠。投保單只是客戶向保險公司發出的要約,而保險建議書是投保之前的一個說明,購買保險之前應該仔細閱讀保險合同條款里約定的各項內容。
了解兩個核心
一是保險責任。保險責任是一個保險產品的重點,也是保險合同的核心,它列明了保險公司在哪些情況下可以理賠,以及具體是如何給付保險金的。
二是責任免除。責任免除約定的是哪些情況下不能賠,這一部分通常在條款里會突出顯示。不同險種的責任免除內容有所不同,如在重大疾病保險中,對于很多保險責任以外的疾病、手術類是不予保障的,請消費者務必在購買時仔細閱讀,以免發生糾紛。
明確三個節點
一是等待期。是指在合同生效后的一段時間內,即使發生了保險事故,保險公司也不承擔保險責任,通常是會返還所交的保費。以重大疾病保險為例,等待期通常在90天或半年,購買時要注意條款中關于等待期的約定。
二是猶豫期。是指在投保人簽收保險單后一定時間內(一般是10-15天)對所購買的保險不滿意,可以申請退保,保險公司只需扣除工本費后無條件退保。
三是寬限期。長期保險通常有60天的寬限期,如果保單未及時交納保費,在寬限期內,保險合同繼續有效,在這期間如果發生保險事故,保險公司仍然承擔保險責任,但在進行賠付時需要扣除投保人應交而未交的保費。
南方日報記者譚冰梅